根据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13年第三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应按要求贴标。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7月22日前交市建管处监理科。各证书封面请标注出名单中的“序号”及“防伪标贴编号”(用自粘性标贴)。
另外,请第一、二批未按时办理贴标的企业将证书收齐一并交来。过期不再受理!
南京市建管处监理管理科
2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