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发展新机遇,轨道建设注入新力量 点击数:9758 时间:2019/7/5 |
为推动江苏建筑业企业拓展市场、加快发展,南京市从2016年起,正式推进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目前,我市已有21家建筑企业通过层层选拔,进入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加入地铁工程建设队伍。
今年,第三批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入库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如何申报?有何条件?小编让你提前知晓!
什么样的企业在申报范围内? 注册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企业申报有什么要求? 1.工程业绩 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下列2类工程中的1类: (1)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亿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含单个地下车库面积5000平米以上 ,深度10米以上); (2)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亿元(含)的桥梁或隧道工程。 2.财务状况 净资产达到2亿元; 3.信用评价 2018上、下半年信用考评排名均在我市所属专业前10%; 4.纳税额度 近三年平均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上述基本要求不仅都要满足,申请入库的建筑企业还需满足内部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应急处突体系、应急资金保障、施工机械设备、外部技术支撑、施工联合体建立等7个方面的一些特定要求。
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入库申请表》一式五份。 ● 相应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可在市建委网站下载 http://sjw.nanjing.gov.cn
如何确定申报类别? 按照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名录库原则上按专业类别划分为建筑专业和市政专业,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进入相应的专业类别。 1.如申请入库的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亿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含单个地下车库面积5000平米以上 ;深度10米以上)业绩的,则进入建筑专业; 2.如申请入库的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亿元(含)的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的进入市政专业; 3.如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工程业绩的,建筑专业和市政专业均可进入。
报送申请工作开启的同时,之前两批入库企业相关信息调整变更工作也将同时启动。 前二批进入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的企业也应在2019年7月10日前,将《名录库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五份、《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入库申请表》中与变更内容相对应表格一式五份,连同相应变更材料一式两份,按照企业主营业务资质管理划分,对应报送至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
市建委将按照第三批入库企业的评审程序对前二批入库企业的调整信息开展相关考评工作。
(摘自 南京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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